关于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通知
全校师生员工:
为深刻汲取因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违规充电等引发的交通和消防安全事故教训,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请各位车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自觉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到校园指定停车位置(见附件),禁止在所有教学楼架空层、连廊及其他非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出现一次违停,进行锁车、通报处理;出现二次违停,进行锁车、通报处理并要求参与校园电动自行车整治服务1小时;累计三次违停,则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取消校园牌。校内禁止出现超速超载、乱停乱放、违规充电、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特别提醒各位车主在10月20日前务必将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自行移出校园,学校将在10月21-25日对校内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特此通知
附件1:南城校区电动自行车具体停车位置
附件2:松山湖校区电动自行车具体停车位置
广东科技学院保卫处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南城校区电动自行车具体停车位置:
1. 南门门岗旁电动自行车停车棚;
2. 南苑7栋宿舍与斜坡篮球场之间停车棚;
3. 南苑1-2栋宿舍前停车区;
4. 南苑6栋与南苑7栋之间停车区;
5. 南苑11栋宿舍门岗前绿化带两侧停车区;
6. 南苑11栋与图书馆之间绿化带两侧停车区;
7. 八栋教学楼旁靠后山停车区;
8. 东门门岗旁停车棚;
9. 北门(22号创业楼)旁停车棚;
10.田径场入口旁停车区;
11.三栋教学楼绿化带旁停车区;
12.医务室门口两侧绿化带旁停车区;
13.博苑1栋宿舍靠小河边停车区。
附件2:松山湖校区电动自行车具体停车位置:
1. 校园外环路1-6号停车区;
2. 1-3饭堂周边电动车停车区;
3. a12号学生宿舍楼旁停车区;
4. 28-29号教师公寓停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