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分工会、各有关部门: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学校工会决定评选一批工会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会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
学校(含继续教育学院)工会会员,重点推荐在一线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来校工作满三年(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30日); 已获得过校工会先进个人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表彰名额
(1)教学科研能手(19名):全校专任教师(含继续教育学院专任教师);
(2)服务管理能手(13名):全校行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继续教育学院行政人员);
(3)优秀工会工作者(3名):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各基层分工会主席。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科研能手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2.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无违法违纪情形及三年内未受到教学事故处理;
3.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用高尚的人格魅力、丰富的学识和严谨的教学风范影响学生、教育学生,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受到学生和同事同行的普遍好评,近三年学生评教综合排名在本部门的中等以上;
4.具有较高的教学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有以下情形者优先推荐:①近三年教师量化考核基本分排名稳定居于本部门前列;②在各类教学比赛(讲课、说课、课件比赛以及教学成果奖评比)中多次获奖;③作为选手或指导教师参加市、省、国家各类比赛获得佳绩;④曾经获得学校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⑤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排名第二的主要参与者;
5.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入校后具有以下情形者可优先推荐:①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②主持省、市级纵向教研、科研项目或所主持各类教研、科研项目获得较大额度的经费支持;
6.为学校、本部门发展做出特别贡献或服务社会有明显成效,有较大社会影响者优先推荐。
(二)服务管理能手
1.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2.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较高的服务大局意识,本职工作成效突出,深受领导、同事及学生好评;无违法违纪情形;
3.辅导员近三年来每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居学工线前列,所带班级至少每年有一个班级获得校级集体奖励;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居所在部门前列;
4.获得过市、省、国家级奖励的优先推荐。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能带头组织学校工会各项活动、基层分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奉献精神较强,深受教职工好评;
4.工作勤奋,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精神强;
5.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三、评选的办法和要求
1.各基层分工会、有关部门要在所属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推荐评选工作要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注意各个层次的代表性,评选活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各基层分工会、有关部门于5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党群工作部(联系人:肖老师,86211805)。
4.学校工会将集中将各基层分工会、有关部门推荐情况报党政联席会议审核讨论,确定最终人选。(推荐名额附后)
四、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工会将印发文件,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颁发奖金。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学科研能手”名额分配表
2.“服务管理能手”名额分配表
3.广东科技学院“教学科研能手”推荐表
4.广东科技学院“服务管理能手”推荐表
5.广东科技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