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科院字〔2014〕 208 号)有关规定,2020 年科研处组织开展了校级科研重点、一 般、青年项目的遴选认定工作。经二级学院/部门推荐、科研处组 织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现将批准立项的 2020 年度项目予以公布 (详见附件),本批项目研究周期为 2 年。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按照《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广科院字〔2014〕208 号)及《广东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广科〔2013〕239 号)的要求,统筹安排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开展研究工作,跟进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广科院字〔2014〕208 号)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经费参照《广东科技学院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广科院字〔2013〕239 号)进行支出使用,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项目研究成果并如期参与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
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成果最低要求:
(一)重点项目:①研究报告;②1篇核心期刊 2 篇省级期 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 2 篇核心期刊论文;
(二)一般项目:①研究报告;② 3 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 1 篇核心期刊 1 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
(三)青年项目:①研究报告;② 2 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 1 篇核心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