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广科院党发〔2017〕15号)第十九条规定,发展对象要参加党的基本知识理论学习班,时间一般不少于24个学时。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10月26—28日举办广东科技学院2024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学生、教工)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26-28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
三、培训地点
南城校区图书馆7楼报告厅;
松山湖校区l6-101。(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四、培训要求
1.开班仪式和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务必着正装(白衬衣、深色裤子或裙子),切勿穿短裤、拖鞋等;
2.专题学习:全体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按时参加学习、讨论和实践锻炼,做好学习笔记,不得无故缺席,如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交书面请假条和相关佐证材料(请假条由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党委公章)交至学校党委备案;培训结束后每人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心得体会,交给所在学院党组织,收存于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材料中。
3.自主学习:全体学员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并完成实名注册,学员每天登录平台进行自主学习,每天学习积分不得少于30分;同时按照学习计划要求进行相关内容自学。
4.各基层党组织务必通知参加2024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员扫描培训班二维码(详见附件2)加入微信群,相关事项将会在微信群中发布。
五、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党委党校通过学员出勤、学员课堂纪律、撰写学习心得、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习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合格者,由校党委党校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证书。
附件:1.
2.
3.
中共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