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部门:
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已展开,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本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转专业日期
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含5月26日),逾期不受理。
二、转专业对象
2018级本科、2019级本专科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下列情形不属于转专业审批范围
1.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要求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的;按照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要求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的;
2. 文科类学生要求转入只招收理科类学生的专业的;
3. 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4. 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6. 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者;
7. 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四、转专业申请流程
1. 2020年5月26日前,学生本人用手机扫码登录后(二维码附后)提出申请;
2. 2020年5月28日前,申请转出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交到教务处(需提交一份电子档的申请名单);
3. 2020年6月1日至6月26日期间,转入专业的二级学院安排学生旁听、自修转入专业的基础课程。在此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可深入了解转入专业相关情况,不适宜新专业学习者,可撤回转专业申请(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审核决定后,将不可撤回);
4. 2020年6月30日前,接收转入学生的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必要时进行测评);
5. 2020年7月3日前,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审核决定;
6. 对已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 公示期满,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并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8. 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报到。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2. 学生网上填表后还需将申请转专业情况向辅导员报备,辅导员需跟进学生动态;
3. 转专业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完全符合相关条件后方能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学生转专业后应于下学期期初自行做好课程补修及课程置换申请事宜。
附件:1. 广东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版)
2. 网上转专业申请二维码
教
务 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