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职称认定工作,根据省、市人事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级别及类型
初级:助教;中级:讲师。
二、认定条件
1.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可考核认定助教职称;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可考核认定讲师职称;
3.无论认定助教还是认定讲师均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认定程序及材料准备
1.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网址(zyjsry.dg.gov.cn/jsrc/),进行网上申报,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报告、参保证明(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经学院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材料;
2.须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须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贴资格证相片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报告及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
3.近期大一寸和小一寸红底(同底版)照片各一张。
四、日程安排
1.6月22日下午4:30在1-602对拟申报人员进行网上填报培训;
2.6月27日前交齐材料。
五、认定费用
考核认定的费用为280元。
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