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基层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行政职能部门
保留机关党总支,由原下设两个党支部增至三个党支部,分别是:
(一)机关第一党支部,包括:院办、人事处、党群部、科研处/评建与发展研究中心、图书馆、国际教育学院、财务处、物业公司(挂靠);
(二)机关第二党支部,包括:招生办、创新创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三)机关第三党支部,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保卫处/。
二、教学部门
在管理系、财经系、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应用英语系新设党总支,下设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将艺术系教工党支部和艺术系学生党支部合并为艺术系党支部。艺术系党支部、公共基础部党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党支部由党委直属管理。
三、继续教育学院
保留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及下设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南博职校党支部(挂靠)架构。
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包括: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学院(挂靠)、驾校(挂靠)、岭南培训中心(挂靠)。
四、其他
撤销教工党总支、学生党总支、艺术系教工党支部和艺术系学生党支部。
特此通知
中共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