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关于教职员工学历提升及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后工资待遇调整的规定》文件精神,每年3月、9月对取得更高一级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者的工资进行调整,请未及时提交证书的教职工在9月22日前带证书原件(核实后退回)和2份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逾期上交者本次不予调整。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7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关于教职员工学历提升及取得相关职业资格后工资待遇调整的规定》文件精神,每年3月、9月对取得更高一级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者的工资进行调整,请未及时提交证书的教职工在9月22日前带证书原件(核实后退回)和2份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逾期上交者本次不予调整。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