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8]32号)的要求,我院拟组织开展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共建项目设立的基本原则
1.学科共建项目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旨在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
2.学科共建项目由省社科规划立项,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并保障研究经费按时到位。
3.学科共建项目由单位集中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4.学科共建项目严格按照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评审原则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依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二、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关于学科分类
学科共建项目在二十个一级学科范围内接受申报,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文学语言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
各单位根据学科建设规划,自主选定重点发展或重点扶持的学科组织申报。
(二)关于申报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关于申报、立项数量
我校申报总数不得超过35项。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关于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获立项的单位必须在拨款通知规定时间内,将该单位学科共建项目的经费一次性划拨到省社科规划办,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三、申报程序
1.拟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
2.各学术分委员会组织申报材料并初审;
3.科研处汇总并复审;
4.主管院领导审批;
5.科研处统一上报至省哲社规划办。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个人仔细阅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8]32号)及附件,按通知及附件要求登录http://app.gdpplgopss.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于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同时交一份下载版纸质申请书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请标明“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共建项目 姓名”)。我处组织评审后择优上报,请老师们尽量按时上报,以免耽误报送。
五、联系人与凯发k8官方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艳、史春虎
联系电话: 86211822
电子邮箱:
附 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学科
共建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8]32号)
科研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