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期末临近,根据《广东科技学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期末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考核整体方案的制定,考核过程的组织、指导、检查与监督,材料的收集,考核结果的公示等工作。
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二级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担任考核工作组组长。
二、考核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三、考核要求
按照《广东科技学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各线制定的期末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四、考核的组织
(一)二级学院院长、部门负责人:由业务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考核。
(二)二级学院负责教学工作副院长:由教务处组织,业务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参与实施考核。
(三)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副院长:由学生处组织,业务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参与实施考核。
(四)行政职能部门副职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分管负责人参与实施考核。
(五)专任教师: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分管负责人指导实施考核。
(六)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组织,业务分管负责人指导、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负责实施考核。
(七)行政职能部门副职以下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业务分管负责人指导实施考核。
五、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教职员工2022年3月至6月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由于2022年7月实际工作日少,其月度考核按正常要求开展,但不计入期末考核。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考核阶段:6月20日至7月3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二)公示阶段:7月4日至7月6日。本部门内部进行公示。
(三)上报阶段:7月7日至7月8日。所有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经业务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人事处存档。
七、请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进行考核,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人事处及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