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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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参加培训、灵活就业......
可以领这么多补贴!
@广科er
@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
这份政策解读礼包赶紧收好
东莞本科生补贴
综合补贴
补贴对象: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补贴标准:
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东莞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补贴对象: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东莞市工作期间(以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补贴标准:
办理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东莞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东莞市工作期间(以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
补贴标准: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到东莞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补贴标准: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院(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脱贫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须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2/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领流程: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上人员参加就业职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
审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下同)或个人信用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补贴标准: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上述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税费减免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补贴标准: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贴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场地安排
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