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遵照《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评的基础上,我校于2023年3月22日—3月30日,共邀请了35位高校同行专家及教育教学管理专家,按专业分为7个组,以会议评议的方式,分别对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经济与金融、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通信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及智能科学与技术7个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权进行评审。专家组认为,7个专业均符合《广东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的各项指标要求,建议7个专业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2023年4月21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对7个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进行审议及投票表决,一致同意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4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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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技学院学位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