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财经学院、管理学院可推荐2人,其他二级学院可推荐1人。请各学院结合队伍建设规划及教师发展实际自行确定推荐人数,也可不推荐。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四)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五)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六)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推荐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凯发k8官方主页(), 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建议推荐前先行查询,是否有访学的专业等。
(二)前期沟通。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
(三)材料提交。请候选人于2024年5月19日(周日)17:40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2024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候选人成果证明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至人事处贺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5490458@qq.com。须同步准备纸质材料,待学校审议通过后按要求上报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遴选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申请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系统中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请人还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填报,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
(三)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预期为2023年9月—2024年7月)。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