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 |
依据 |
内容 |
工作举措 |
完成时限 |
1 |
明确职能定位 |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
1.根据改革任务列表和学校实际,制定并上报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或详细的改革任务台账),针对《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的十条要求分别提出具体的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
1.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的要求,通过摸底、调研和反思,分别对标“意见”中的十条要求,再次准确把握我校学生会改革中仍存在的问题,制定深化改革台账。 |
2020年5月 |
2.举办校级层面的改革动员会或培训会,分别明确本校校级和院级改革目标、改革任务和改革时限,尽快形成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入改革的思想共识和工作态势,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
1. 学工联席会,通报深化改革要求和我学生会深化改革任务台账,获得领导们的支持和重视,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 分场次召开团学指导老师、校级和院级学生干部深入改革培训会,明确指导老师和各级学生组织的改革目标、任务和时限,形成改革的思想共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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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思想引领,突出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灯塔工程”深入解读学生会深化改革要求,完成对校内学生会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 |
1.定期开展思想培训,重点推进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微团课比赛和业余团课的影响力; 2.在日常学生会工作人员例会中,加入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的内容,并督促按要求完成推荐阅读书单; 3.开拓学生会工作人员喜闻乐见的思想引领渠道,做到线上线下结合引领,“广科青年”每月思想引领类推送不少于5篇,二级学院团学组织公众号每月思想引领类推送不少于3篇。 |
2020年10月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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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党的领导下,根据改革实施方案或任务台账,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动态推动改革条款落地落实,逐项销号。校内定期开展改革工作自查自纠,确保改革有序有力。 自6月起,每两个月书面报告本校改革推进情况,11月13日前报送总结材料。 |
1.指导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和我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台账,每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查找问题,逐条落实改革条款,并每月报送一次改革情况; 2.制定改革正面、负面考核清单,确保改革推进有序有力; 3.8月底、10月底分别自查改革情况,并向团省委报告改革推进情况。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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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改革运行机制 |
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 学院(系)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加强校级学生会与学院(系)学生会的工作联动。 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 |
1.理顺校、学院(系)两级学生会组织架构,应为“主席团 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主席团轮值制度,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
1.设执行主席,明确主席团成员的分工职责。 2.发挥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的议事功能。 |
2020年6月 长期 |
2.建立“校、学院(系)、班级”三级学生会组织联动工作格局。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学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学院(系)学生会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可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
1. 固定每周天晚上召开校、院主席团成员交流会; 2. 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学年至少开展2次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院级学生会每学期要充分听取各班级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学生会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并做好回复; 3. 修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并承办全校性的具体工作项目。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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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应同学需求的活动,吸引广大同学,动员其力量开展学生会的工作。 |
1. 重点利用召开团代会、学代会契机,自下而上,由各级代表听取、收集来自同学的声音,解决同学的实际需求和困难; 2. 利用好周天主席团成员交流会和部门例会,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 3. 做好广科的品牌校园活动,对不适合同学需求的、应付参加的活动进行减负或取消。 |
全年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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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坚持精简原则 |
学生会的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 |
1.制定工作指引,明确优化校、学院(系)两级学生会机构和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部分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但原则上不超过60人。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
1.校、院一盘棋,校、院工作部门名称统一,不因专业等而把学生组织“行政化”; 2.校级主席团成员5名,院级主席团成员3名,校、院各设执行主席1名,工作部门负责人3名,工作人员6人,因工作的或者活动的需要,通过i志愿招募志愿者; |
2020年6月 |
2.做好学生会原有部门的撤并和人员的分流工作,鼓励推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基层组织形成整体合力。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
1.召集职能有重复或倾行政化的学生会组织开展座谈会,做好撤并和人员分流的思想工作,在维护好各个组织基本运作的前提下,进行部门撤并; 2.厘清工作部门与学校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优化组织规模,分批分次把学生会工作部门撤并为6个; 3.制定《规范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因事招募志愿者、完事人散。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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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确遴选条件 |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 |
1.制定工作指引,明确校、学院(系)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根据改革要求,修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基本条件和成绩排名前30%等要求。 |
2020年7月 |
2.利用学生会换届、人员招新等机会,对照条件进行筛选,把好资格“入口关”,实现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自然更替。 |
继续严格按照《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的条件,开展竞选、面试,团学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做到前置培养,严把“入口关”。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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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遴选程序 |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必须由团组织前置把关、报党组织批准。 |
1.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学生会主席团产生方式和候选人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系)团组织同意,由学院(系)党组织确定。 |
1.制定《广东科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试行)》,明确学生会主席团产生方式和候选人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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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 |
2.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系)团组织同意,由学院(系)党组织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
1.明确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把控来自班级团支部成员的比例,加强与校、院学生会成员的联动,增加二级学院学生会成员在校级学生会成员中的占比,高于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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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优先推荐班级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会工作人员。 |
1.明确主席团候选人的条件; 2.明确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代表性,重点从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优先推荐班级和学生社团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会工作人员。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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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
1.明确学生代表大会召开频次和名额分配。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
1. 制定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指引,2020年11月召开第四届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院、年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底召开。 |
2020年6月 |
2.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高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试行)》要求,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对未按要求办理的选举结果不予承认并通报批评。 |
1.制定我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 2.2020年12月前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报广东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提前做好各项请示、备案等。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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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坚持从严治会 |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
1.制定从严治会的专项制度。落实《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报告制度,完善处置机制,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不报告、不指导处置的失职行为,要问责追责。 |
1.落实《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拟制定《广东科技学院团学组织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自律公约》,建立报告机制和完善处置机制,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不报告、不指导处置的失职行为,将问责追责。 |
2020年6月 |
2.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培养机制,加强日常教育。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参加至少一次由同级团组织开展的党团课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其践行宗旨、珍惜机会的意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工作人员若为共青团员,须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原则上应在“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
1. 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培养机制,完善团学干部培训课程,以集中培训和青马工程培训班相结合,实现校、院青马培训全覆盖,不断优化青马工程培训课程,除了青马工程,每学年校、院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并加强日常教育。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业余党校或业余团校培训班,培养其践行宗旨、珍惜机会的意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2. 要求学生会工作人员为共青团员,全部在“i志愿”系统注册为志愿者,并倡议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
2020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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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约束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校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
1.制定《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自律公约》建立健全学生会工作人员约束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校团委将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
2020年7月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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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订学生会章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高校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核准指引(试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学生会章程进行修订。探索建立学生会事务公示制度,确保学生会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和监督。 |
1. 修订《广东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高校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核准指引(试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我校学生会章程进行2020年修订; 2. 指导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分会章程的修订; 3. 探索建立学生会事务公示制度,确保学生会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和监督。 |
2020年11月 长期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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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
组建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述职。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
1.制定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办法,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
1. 拟制定《广东科技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正、负面考核清单》,每学期末开展学生会内部自评和工作人员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评议结果分别报校、院团组织备案。 |
2020年6月 |
2.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明确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
1.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推荐,除了现有的年度、“五四”评优激励外,利用“广科青年”团委官微,推送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榜样宣传; |
2020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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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落实党委全面领导 |
学校党委要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 |
1.推动学校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牵头召开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席会议。如工作需要,学校团委书记可兼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
1.我校一直以来都明确了一名党委副书记分管团委,团委书记兼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团委具体指导学生会; 2.团委与宣传、教务、人事、保卫、后勤等部门的沟通密切,分工合作、协调运行机制流畅,在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席会议上继续加大学生会工作内容的议事比例。 |
2020年11月 |
2.推动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
1.继续推动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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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团委具体指导 |
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 |
1.落实双重指导。学校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校级学生会要按照我省学生会组织隶属关系安排,及时向上级学联申请召开学代会、核准章程,备案选举结果。 |
1.落实学生会的双重指导。学校团委不定期、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校级学生会严格按照广东省学生会组织隶属关系安排,每年10月向省学联申请召开学代会、核准章程,备案选举结果等。 |
2020年11月 |
2.优化团学工作机制。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将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工作述职、考核内容。发挥团的主导作用,普遍在学生会工作机构建立团组织,学生会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兼任。探索团组织与学生会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制。 |
1.以制度汇编为契机,优化团学工作机制。已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将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工作述职、考核内容。发挥团的主导作用,普遍在学生会工作机构建立临时团组织,学生会临时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兼任。探索团组织与学生会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制。 |
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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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学生会重大活动的事前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团委报告。指导学生会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完善重要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抓好学生会举各办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
1. 建立健全学生会重大活动的事前备案、审核和事后评估机制,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团委备案,待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举办,并要求团学指导老师全程参与; 2.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团属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对团属新媒体的管理,规范团学组织强宣传阵地建设,落实团属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三审三核”; 3. 学生会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必须提前报备、审核,做到资金使用账目管理清晰,涉及校际间活动需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团组织申请;学生活动赞助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规范商业赞助活动,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
2020年8月 |
- 广东科技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任务台账
- 发布日期:2020-06-15 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