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
值班时间:上午:10:20-12:20;下午:16:20-18:20(周五下午——周日不值班)
值班地点:看台下失物招领处
二、失物招领
1、报失:在志愿服务中心失物招领登记失物信息;并对登记的遗失物品的详细情况确认签字;当得到与失物相关的信息,将及时通知失主;如果不是通过中心,也找回了失物,请及时告知相关情况,以便于对失物信息的了解和中心信息的整理。
2、拾到遗失物:首先进行物品登记,并协调拾到者和失主的情况予以解决;所有拾获的物品将会进行及时的公布;如果不是通过中心与失主直接联系,并且解决了问题,请及时告知相关情况,以便于对中心信息及时进行整理。
温馨提醒:
1、对接物品时,领取必须出示相关证件(例如:学生证、身份证、借书卡等)。
2、登记失物招领信息时,同学可以说明可否将公布他的部分个人信息,中心会征求对方同意。
3、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对同学们的各种失物信息和招领信息做好记录,并由前来登记同学签字确认。
4、志愿服务中心失物招领只服务于校内,如有人在校外拾到或丢失物品,中心不予以处理和干涉。
5、拾到和丢失的物品如果150天内无人认领,则归中心处理,或者上交学生工作处
三、紧急联系人
中心负责人 张剑 18029201213
中心负责人 周越 13580040382
中心负责人 刘晓萱 14715664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