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学组织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根据南博集团《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印章管理的通知》、《广东科技学院印章管理与使用办法》文件要求,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团学组织不得私自刻制带有“广东科技学院”、“共青团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广科 部门”字样印章;除现已在学校备案团学组织印章外,原则上不接受新的印章刻制申请。
二、团学组织组织现有印章各种印章要妥善保管,加强管理。
三、现已经过学校审查备案的印章有:广东科技学院学生会、共青团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青年传媒中心、广东科技学院志愿服务中心、广东科技学院社团管理部、广东科技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印章统一存放在团委办公室,各团学组织需用印时,进行申请使用。
四、各团学组织现有未经审核备案的印章统一交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3)进行封存处理。学生社团如有用章需求,可使用学生社团管理部印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已经废止的印章。
特此通知。
共青团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