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志愿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志愿之城”建设,为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贡献志愿力量,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决定开展东莞市2022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类别
设东莞市优秀志愿者100名、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100名、优秀防疫志愿者100名、优秀志愿服务组织50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5个。
二、参评条件
近年来全市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法律服务、生态环保、敬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春运服务、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等领域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
(一)优秀志愿者(100名)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3.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生活的注册志愿者。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 及不良记录。
5.市、镇从事志愿服务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参评优秀志愿者。
6.在东莞学习工作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志愿者的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青年纳入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10号)的规定进行。
(二)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100名)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热爱志愿服务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群众基础,努力学习并掌握志愿服务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
3.在志愿服务组织、队伍中担任骨干以上职务(含专职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动员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4.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表现优异、事迹突出,受到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尊重和好评。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 及不良记录。
(三)优秀防疫志愿者(100名)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
3.坚持组织化原则,所有志愿服务行动听从当地党委政府、防疫指挥部、团(工)委、志愿服务组织等的统一部署。
4.注册成为志愿者,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如因事情紧急等原因未录入系统,须于申报前完成补录)。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 及不良记录。
(四)优秀志愿服务组织(50个)
1.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成立1年及以上归属在东莞市的志愿服务组织,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公信力强,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
2.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有明确的服务领域,常态化开展活动。
3.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4.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
(五)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5个)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将从东莞市2022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结果中产生,届时另行公布。
三、退出机制
1.推荐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不实等情况,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本次活动推荐资格,并将其列入志愿服务领域负面清单。
2.获奖的个人,在今后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违法、违反社会公德和志愿精神等行为,主办单位有权撤销其称号,并将其列入志愿服务领域负面清单。
四、评选机构
邀请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活动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东莞市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活动的开展、推选及联络工作。
五、申报和推荐形式
1.组织推荐。各镇街(园区)志愿者协会、各镇街(园区)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高校志愿服务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市志愿者联合会直属各志愿服务总队、市有关单位、群团组织、市属学校和行业领域志愿服务组织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者、志愿服务组织。
2.自荐。本次评选面向社会接受自荐申报,请选择自荐的个人或组织认真参照奖项设置和参评条件进行申报工作。
六、活动时间
2022年4月-5月
七、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4月12日前)。自即日起,按照组织推荐、自荐的方式广泛推荐申报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优秀防疫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并如实填报申报表。
(二)初选(4月18日前)。评审委员会对组织推荐、自荐的个人核准推荐资格。根据推荐要求以及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按照一定差额进行评选,按照不低于1:1.3提出候选名单。
(三)终选(4月26日前)。对候选名单进行终选,提出建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公示(4月30日前)。通过新闻媒体、“青春东莞”“东莞青年志愿者”微信公众号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优秀防疫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5月4日前)。对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优秀防疫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进行公布,组织主流媒体对获评代表进行专题报道。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要本着对志愿服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组织开展好推荐工作,切实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志愿服务优秀代表纳入推荐范围。
(二)广泛动员,重在基层。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及组织参与申报,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岗位进行宣传发动。要统筹兼顾各行业领域,坚持有利于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挖掘、推荐优秀志愿服务代表。
(三)严格审核,确保公正。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核,把好政治关、导向关,确保上报的个人及组织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好。
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根据要求,认真核实后,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事迹材料、活动照片、视频、媒体报道相关资料按要求于2022年4月12日前报电子邮箱:dg_zyz@163.com。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 |
1. |
东莞市优秀志愿者推荐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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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市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推荐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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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莞市优秀防疫志愿者推荐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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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莞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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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莞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荐汇总表 |
(联系人:周汝彬,联系电话:22219564,18128675212)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日
(东团联发【2022】5号)关于开展东莞市2022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1328263594.pdf
附件1:东莞市优秀志愿者推荐申报表1328425983.docx
附件2:东莞市优秀志愿服务工作者推荐申报表1329374767.docx
附件3:东莞市优秀防疫志愿者推荐申报表133002565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