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提升共青团工作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增强对大局的贡献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办发〔2017〕12号),落实学校党建带团建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就各二级学院共青团组织建制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团总支基本情况
(一)团员人数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当前各二级学院在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在册团员人数均超过2000人。
(二)换届情况
一是2017年11月4日共青团广东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各团总支因团员人数较多等客观原因,未进行团员(代表)大会换届。二是共青团广东科技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拟筹备召开,按照自下而上的换届程序,需要完成二级学院团组织换届工作。
二、团总支建制调整流程
(一)前期工作。进行团员统计,摸清底数,登记造册;酝酿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向校团委上报成立基层团委的请示。二级学院成立基层团委须经学院党委同意,学院党委同意后,拟改建的团总支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上报请示。请示的具体内容包括:本单位团员人数情况、团员和团组织的分布情况;转设的理由(建制更改的原因);调整后拟采用的建制形式;下属团组织的设置方案。(请示参考模板详见附件1)
(三)校团委批复。校团委收到二级学院的请示后,及时与其同级党组织沟通,对申请成立基层团委的单位进行情况核实,并在1个月内做出书面批复,给予同意成立基层团委的批复。其中情况核实主要包括:了解上报团组织现状;团员人数是否符合团章规定等。
(四)选举产生班子成员。校团委批复同意调整建制后,由二级学院团委向校团委请示召开团的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由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二级学院团委向校团委提交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筹备组织领导机构、大会议程、时间地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选举办法等。团的建制调整的,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其次数和委员会的届数应重新排列。二级学院团委属于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在特殊情况下,经学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校团委批复。校团委对二级学院团委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议程、时间地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办法、选举办法等具体安排进行情况核实,并给予同意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批复。
(六)会议筹备工作。包括: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文件起草、会务等。
(七)召开学院团的代表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确立近期工作内容,并明确工作分工。
此外,结合学校第二次团代会召开在即,建议学院团的代表大会主要任务为:1.审查和批准同级团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3.选举产生二级学院团的第一届委员会;4.选举产生出席学校第二次团代会的代表。
(八)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选举结果经所在二级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向校团委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和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选举产生的出席学校第二次团代会代表名单,报学校第二次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九)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修改。由校团委登陆“智慧团建”账号,在【组织管理】-【直接下级】上面进行调整。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成立基层团委并召开团的代表大会,这是二级学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落实学校党建带团工作的重要体现,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务必高度重视,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完成好这项工作。
(二)科学部署。按照校团委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团委成立相关工作并召开团的代表大会以及学校第二次团代会筹备工作等事宜,倒排时间表,科学实施,系统谋划,严格按照团章和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要求,完成好各工作环节的任务。
(三)合理设置。按照团章、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关要求,建议各二级学院团委设委员5-7人,其中书记1名,由学院学生工作助理担任、副书记3-4名,由负责共青团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和基层团委酝酿推荐的优秀学生团干部分别担任候选人;其中学生兼职副书记不少于1名;其他委员候选人由基层团委酝酿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组织机构建议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志愿服务部4个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基层团委学生干部担任。
附件:关于〈二级院系团总支全称〉调整建制的请示
联 系 人:陆毅 方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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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