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现将毕业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必修课毕业补考:定于5月12、13日(星期六、日)进行,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专业课毕业补考:由各系自行安排,但须于5月13日前考完。各系毕业补考安排表须在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公布,教务处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巡考。
1.专业任选课不够12个学分的,由各系与毕业生商定增选专业任选课科目,增选的任选课不能选已修及格的科目,增选的任选课于5月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专业任选课已获得12个学分的,但仍有任选课不及格科目的毕业生,不需要参加任选课毕业补考,教务处将在系统上删除所有毕业生任选课不及格课程,如有疑议,请于4月27日前反馈到教务处。
三、试卷要求:各系(部)组织任课老师出毕业补考试卷两套(含标准答案),补考试卷(电子档及纸质档)需于开考前两天交到教务处备案。
笔试(闭卷)和机试应当正式命题,试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及细化的评分标准。试题应制作电子版并打印出审核用的纸质版。
纸质版试卷原则上采用学院统一下发的试卷模版,如确实不适宜使用该模版可根据题目特点自行调整。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督导、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在审核、印刷、存储过程中,请注意试卷的保密,防止漏题泄题。
四、成绩提交:各科补考成绩须在5月18日24时之前提交至教学管理平台。
请各系根据教务处与系考试安排,务必最迟于开考前3天通知需补考毕业生按时返校考试,并将通知结果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