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普高毕业生
二、基本学制
四年
三、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爱国爱党、遵纪守法、有良好道德的合格公民;培养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尤其是东莞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投资公司和资产评估行业第一线,重应用、重技术,能解决资产评估与中介服务中的具体问题,有较强的资产评估项目管理、资产评估中介服务等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五、培养标准与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资产评估、经济学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资产评估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资产评估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知识要求
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知识要求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识性和其他相关知识三个方面。
(1)了解国内外资产评估学科与实践应用的发展历程、现状、趋势及学科前沿,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我国资产评估准则,认识资产评估行业在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了解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以及其借鉴作用;
(2)掌握必要的房地产评估理论与方法、建筑工程评估理论与方法、机电设备评估理论与方法、金融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等;
(3)掌握本专业所需的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2、能力要求
资产评估专业学生的能力结构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两个方面。
(1)具备独立地获取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2)具备一定的资产评估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基本工作技能;
(3)具备较好的本专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备较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基本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团队协作能力。
3、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和国际视野,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六、主干学科
工商管理、经济学。
七、核心课程
会计学原理、微观经济学、财务会计学、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成本会计学、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金融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等。
八、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
会计基础技能实训、财务会计课程实验、成本会计课程实验、不动产评估技术实验、审计实务技术实验、金融资产评估技术实验、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
九、学分要求
总需修满160学分,公共必修课48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基础必修课18学分,专业必修课28学分,专业限选课12学分,专业任选课12学分,专项实践12学分,其他实践20学分。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
1.毕业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要求,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2.学位授予标准:符合广东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