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基本学制
四年
三、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尤其是东莞地区新经济发展和转型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掌握系统的经济学和金融学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又具备解决现代经济特别是金融领域实际问题的技能,既懂理论,又精业务和善操作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经济金融人才。
五、培养标准与要求
本专业皆在将学生对金融学的分析技巧和操作方法的掌握,建筑在更加全面和扎实的经济学基础之上,使之更加深入和灵活;而金融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训练,也为经济学的学习提供用武之地,达到理论和实践的融合。
通过本专业的系统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1.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质,认真领会党中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掌握经济学和金融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通晓与经济与金融专业密切相关的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
3.掌握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方法与技能,具有较强的经济金融分析、策划能力和经济金融创新能力;
4.熟悉国家经济和金融发展历程,熟悉与经济、金融、投资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国际规则和惯例,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5.系统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专业知识、方法及技能,具备良好的银行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专业核心能力;
6.具有经济与金融信息收集和整理、知识更新、专业技能拓展和实践创新能力;
7.具备一定的外语(英语)听说读写及普通话水平能力;
8.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能胜任专业论文、各类应用文体的写作以及基本的通用商科语言解读能力;
9.具有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新创业能力以及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
10.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六、主干学科
经济学、金融学
七、核心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计量经济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公司金融、金融经济学、保险学原理。
八、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主要专业实验
会计基本技能实训、银行技能实训、证券投资分析实验、计量经济学课程实验、公司金融课程实验、保险学实训、军事技能训练、公益劳动与拓展训练、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
九、学分要求
总需修满16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0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基础必修课24学分,专业必修课20学分,专业组选课12学分,专业任选课12学分,专项实践12学分,其他实践20学分。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
1.毕业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
2.学位授予标准:符合广东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