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教职员工一年来的工作效果和业绩,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现就2019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年度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考核工作。
组 长:梁瑞雄
组 员:吴念香、周二勇、刘志扬、陈标新、孙建、刘熹、李才、王彦斌、赵惠华、邓志雄
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人事部,负责整体考核方案的制定,考核过程的组织、指导、检查与监督,材料的收集,考核结果的公示,期末留存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的核算、发放等工作。
各院(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院(部)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
二、考核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以《广东科技学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依据,根据各线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为2019年度上半年、下半年两个学期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下半年来校工作的,以下半年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成绩)。
四、考核工作的实施
(一)院(部)负责人:由业务分管负责人考核。
(二)二级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由业务分管负责人组织,院(部)负责人及教学科研事务部参与实施考核。
(三)二级学院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由业务分管负责人组织,院(部)负责人及学生工作部参与实施考核。
(四)行政、教辅部门副职:由业务分管负责人组织,院(部)负责人参与实施考核。
(五)专任教师:由院(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考核。
(六)院(部)行政干事、教学干事、督导:由教学科研事务部组织、院(部)负责人参与实施考核。
(七)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组织,院(部)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实施考核。
(八)行政、教辅部门副处以下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考核。
五、考核的等级及指标分配
(一)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分数位列本部门(本线)前一定比例的人员为优秀;考核分数在75分及以上的为称职;考核分数在60至74分的为基本称职;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二)“优秀”指标分配
1.中层干部“优秀”指标的比例为30%;员工(除中层干部以外人员)“优秀”指标的比例为20%。
行政、教辅部门员工的优秀指标按业务分管负责人分管线员工总数的20%计算;院(部)专任教师优秀指标以院(部)专任教师总数的20%计算;专职辅导员优秀指标按全校辅导员总数的20%计算;院(部)行政干事、教学干事优秀指标按全校行政干事及教学干事总数的20%计算分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不能被定为优秀:
(1)来校工作不满一年的(2019年3月10日以后入职);
(2)本年度旷工半天及以上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15天的;
(3)有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年终奖金发放、薪酬升降、职称晋升、干部任用及员工聘退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考核工作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月4日;
1.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28日为各线集中评议时间;
2. 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为各线内部公示时间;
3. 1月3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研究确定;
4. 1月4日公示年度考核结果。
(二)中层干部的考核登记表须于12月25日前交业务分管负责人。
(三)请各部门于12月31日下午5:30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及《广东科技学院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部门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行政人事部统计存档。
广东科技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