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逐步展开,考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
(一)校内课堂教学课程
1.考核时间:2020年12月30、31日
2.考核方式:建议采用随堂考核方式,在保证考核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教师采用多种考核方式。
3.考核资格
(1)未在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无考核资格;
(2)以下学生取消考核资格: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缺交作业超过该门课程教学要求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应于考核前一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原因告知学生本人,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成绩管理
(1)任课教师在考前登录学校教学管理平台,核对选课学生名单。
(2)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教师录入成绩时无需考虑各部分所占比例,系统会自动处理。
(3)平时成绩须于该门课程考核前录入到教学管理平台,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成绩的,按教学事故处理;在课程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任课教师登录教学管理平台录入卷面成绩,确定无误后提交成绩。
(4)成绩提交完毕,应及时将成绩单、卷面成绩分析表(各二份,审核后本人签名,一份由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与试卷一同装订由二级学院转交教务处)上报存档,最迟应在2021年1月20日上午11:00前上报存档。
(5)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应学分,该课程无补考机会,需另行选修其他课程。
(二)网络在线教学课程
1.课程类型:网络名师公共选修课程、国防教育(理论)课程
2.考核时间:第17周(2021年1月4日—10日)进行考试。学生登陆智慧树平台完成在线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网络在线教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提示:
(1)智慧树网课在线学习和章节测试必须在2021年1月3日前完成,逾期所学课程内容不计入学习进度和成绩;
(2)视频学习进度须达到90%才可参加期末在线考试。
二、考查课
(一)考核时间:2021年1月10日前
(二)考核组织:教学计划中确定的考查课,由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事宜。
(三)考核方式
1. 根据不同课程的实际情况,可采用笔试(闭卷、开卷)、机试、实操、完成特定项目、口试、大作业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凡采用笔试(闭卷)、标准化闭卷机试外的其它方式,要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经相应教研室主任、督导、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
2. 考查课可由任课教师随堂进行考核。
3. 平行班一般采用一套试卷,同时进行闭卷笔试的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需要调整班级上课时间、场地、监考教师的报教务处予以协调。
(四)考核资格
1. 教师在考前应对学生考核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
(1)学生缺课累计达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2)擅自不参加期中考试者;
(3)全学期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学生无故缺交作业,教师不再接收和批改);
(4)未单独开设实验的课程,缺做实验、缺交实验报告者。
2. 取消学生某门课程本学期考试资格必须由任课教师填表,各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在考试前2天通知任课教师与学生,并汇总成电子档与纸质档一同报教务处备案。
3. 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允许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及格者成绩以60分记。
(五)成绩管理
1. 教务处从第16周开始开放教学管理平台供教师录入成绩。平时成绩须于该门课程考试前录入教学管理平台,同时导出一份电子档交二级学院存档。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成绩的,按教学事故处理,提交后非经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审核不得更改。
2. 全体教师必须在2021年1月19日23:59之前完成教学管理平台成绩上报工作,否则会影响其他后续工作,酿成教学事故;成绩提交完毕,应及时将成绩单、卷面成绩分析表(各二份,审核后本人签名,一份由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与试卷一同装订由二级学院转交教务处)上报存档,最迟应在2021年1月20日上午11:00前上报存档。
注: 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教师录入成绩时不需要考虑各部分所占比例,系统会自动处理。
三、考试课
(一)考试时间与工作要求
1. 考试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5日;
2. 考试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 工作要求:考试期间全体教师不坐班,但须按要求完成监考工作或其他教学任务。监考和完成其他教学任务按学校有关文件计算工作量。
(二)组织与领导
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
(三)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闭卷)方式考核,实践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笔试(开卷)、机试、实操、完成特定项目、口试、大作业等方式考核。
凡采用笔试(闭卷)、标准化闭卷机试外的其它方式考核的,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经相应教研室主任、督导、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核,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技能课如既考实操又考理论,实操可提前一周由二级学院组织进行考核。
(四)教考分离课程
有关教考分离考试相关事项详见《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专业部分课程施行教考分离的通知》。
(五)考试资格
同考查课要求一致。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在2021年1月8日前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教务处备案。
(六)成绩管理
1. 教务处从第16周开始开放教学管理平台供教师录入成绩。平时成绩须于该门课程考试前录入到教学管理平台,最迟应于2021年1月8日前提交,同时导出一份电子档交二级学院存档。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成绩的,按教学事故处理,提交后非经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审核不得更改。
2. 全体教师必须在2021年1月19日23:59之前完成教学管理平台成绩上报工作,否则会影响其他后续工作,酿成教学事故;成绩提交完毕,应及时将成绩单、卷面成绩分析表(各二份,审核后本人签名,一份由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与试卷一同装订由二级学院转交教务处)上报存档,最迟应在2021年1月20日上午11:00前上报存档。如确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时提交的,应书面提出延期申请,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注: 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占40%和期末成绩占60%,教师输入成绩时不需要考虑各部分所占比例,系统会自动处理。
(七)相关要求
1. 全校考试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2月16日前确认执行计划规定的考试专业课名称及对应班级(如有不一致应提供由二级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教务处编制全校本次期末考试安排总表于2021年1月4日前发送到各二级学院。
2. 试卷管理
(1)试卷有关的工作请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试卷管理办法》执行,非教师不得参与阅卷工作。
(2)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月6日前完成试卷印制、分装等工作,跨学院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考场座位表于2021年1月5日前交到装卷二级学院。
3. 考试动员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月8日前召开本部门监考人员考务培训会(开会计划须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协调督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各二级学院的考务培训会),二级学院在考务培训会中应向教师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相关工作,强调教师查询监考时间,明确监考纪律和业务要求。请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对监考人员的提示、通知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学习学校考试管理和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相关文件,强化学生诚信考试的意识。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按《广东科技学院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处理规定》执行。
4. 监考
(1)必须严格执行每个考场两人监考的规定,所有教师、教学辅助人员以及部分部门的行政人员都要根据安排参加监考工作。
(2)监考教师需按要求在考场黑板上书写考试内容规范(内容见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要求监考。
(3)监考教师负责监督学生凭两证(学生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学生入场时须将手机关闭后与其他个人物品放置指定位置,由监考教师用探测仪检测后,按照学号次序就坐。
(4)学生证件不齐,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5. 考场管理
(1)各部门须对本部门作为考场的教室进行清理,将课桌内外的物品清除干净,每天要组织学生打扫卫生。
(2)实践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电铃、听力播音设备提前做好检修、试运行工作;并在机试考试进行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学生利用共享文件或其他网络途径进行作弊。
四、其他事项
(一)缓考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缓考申请单》(因病不能参加考核的须有医院证明),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缓考。缓考与下学期期初的补考同时进行。
(二)成绩查询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查询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补考
各二级学院须在放假前准备好期初补考试卷(如期末考试已启用a、b卷,则安排任课教师出好c卷),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
(四)试卷装订
考试完毕后,各二级学院按相关规定及要求装订、封存试卷。
(五)保密工作
在试卷审核、打印、装订、运送等过程中务必防止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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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工作
试卷及成绩核查确认无误,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教师方可离校,下学期第一周为学校抽查时间。所有教师务必认真对待试卷批阅、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等工作,以免酿成教学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