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委“要大力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繁荣、走在前列”的要求,市社科联决定建立东莞市社会科学专家库(以下简称社科专家库),整合我市社科研究人才资源,加强我市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术创新和学科建设,提高研究水平和成果质量,更好地为东莞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入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涉及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党建等各领域,囊括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冷门学科等诸多学科。
(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
(三)专业理论基础扎实、科研成果丰富,近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主持市级以上课题3项以上并已结题;
3.公开出版专著、合著(第一作者)1部以上或担任公开出版物主编;
4.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c等奖以上(含c等)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含三等);
5.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社科专家或广东省、东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与社科相联系的党政理论专家、特色乡土人才、实践专家,东莞籍在外知名社科专家。
二、社科专家库作用
1. 参加东莞重大理论现实问题研究、决策调研和其他科研项目工作;
2. 参加东莞市社科联课题立项选题座谈、科研成果评审等工作;
3. 开展学术讲座、理论和政策解读等活动;
4. 参加专家交流活动和社科普及活动;
5. 根据《东莞咨政内参》刊物需要进行约稿;
6. 向上级部门推荐人才和向有关部门推荐出席相关工作会议。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填报《》(附件1)和《》(附件2),于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前将表格(盖单位公章)报送市社科联(地址:南城区绿色路111号市委党校内东莞社科大楼513室),。
未尽事宜,请与市社科联学术研究部联系。联系人:严海丹,联系电话:27227812。
附件: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