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避免出行拥堵及保证学生的到课率,依据本学期校历,经教务处与学生处商议,院长办公会研究,清明节前后放假、调课安排如下:
(1)4月5-7日连续放假三天。
(2)4月8日(第五周周日)全院正常上班、上课。
(3)4月4日(第五周周三)下午5、6节课请授课教师自行办理调课手续,调至合适的时间授课;4月4日(第五周周三)下午7、8、9、10节公共选修课统一调至4月8日7、8、9、10节上。
(4)4月6日(第五周周五)1、2、3、4、5、6节的课统一调至4月8日1、2、3、4、5、6节上。
请各教学单位按此通知做好教学安排,其他工作请按照学院通知进行。
教务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