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东莞市
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
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本科生见习补贴
申报公告
来了!
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精神,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2022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下文简称“《申报公告》”)。
《申报公告》分为
综合补贴、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
三部分提供补贴申报
具体有什么申报要求
下面为您划重点了!
一
综合补贴
1
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2
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
补贴标准、方式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备注: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
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3.综合补贴标准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
二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1
资助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2
办理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3
补贴标准、方式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备注: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
http://zscx.osta.org.cn/ 查询到。
三
见习补贴
1
受理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
2
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
3
补贴标准、方式
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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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登录“东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
→个人项目申报→人才补贴申请,选择对应申请项目,录入个人资料,并于2022年8月19日至9月30日提交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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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建议以最高条件类别申请。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科生综合补贴。
2.已申领综合补贴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3.同一分类的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每人限申领一次。
4.已申领《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补贴或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的,不得再以同一分类申领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5.符合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见习、实习或实训后留莞就业并满足规定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莞训”计划见习补贴及“创梦”计划综合补贴。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2022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2.东莞市本科生和创新人才补贴各镇(街道、园区)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3.东莞市本科生人才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4.《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