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团学组织:
今年7月至8月,在团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开展了以“永远跟党走,奋斗新时代”为主题的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总结表彰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结交流
(一)成果展示
各级团学组织认真总结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团日活动、图文展览、成果报告会、新媒体矩阵平台等形式分享和宣传社会实践所取得的成果。
(二)经验交流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社会实践活动座谈会或报告会,向其他学生特别是2021级新生分享实践经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校团委在校园网、团委网站、广科青年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效果。
校团委将于10月下旬举办“请党放心,强国有我”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告会暨总结表彰大会。各学院、校学生会在举办内部交流活动的基础上选拔1名代表,推荐参加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报告会(10月15日前将姓名、性别、年级、联系电话以及报告内容电子版以文档形式报送至校团委)。发言内容要接地气,讲经历,谈体会,形式不限,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二、推优表彰
(一)优秀团队(10支)
推荐对象: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小分队
推荐要求: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活动主题鲜明,组织得力,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注重“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能够展现新时代广科学子风采;能够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实践动态,社会反映良好;总结材料报送及时。获得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荣誉奖项的优先考虑。
申报材料:申报表
(二)优秀组织奖(3个)
评选对象:各学院团总支、校学生会
评选要求:能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高度重视,科学组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活动效果良好。
申报材料:申报表
(三)优秀指导教师(10名)
推荐对象: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各小分队指导教师。
评选要求:深入小分队,悉心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圆满完成任务;能够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全程指导完成活动任务,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定。未发生安全事故。在各项材料中未体现指导教师指导参与活动的,取消评选资格。
申报材料:申报表
(四)先进个人(30名)
评选对象:参加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小分队成员
评选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在活动中注重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较强,表现优异。
申报材料:申报表
(五)优秀调研报告(表彰数量根据材料评定)
评选对象: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评选要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理论水平。由校团委组织评定。
申报材料:调研报告(材料已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以上所有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纸质版材料报送到两校区团委办公室。
(二)所有表彰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如发现与评选要求无关的内容,将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共青团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附件:广东科技学院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