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综合性行政管理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行政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监控,根据领导的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下设机要科、秘书科、综合科、档案科、信息管理科,法治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日常工作。
二、负责统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主要负责学校办学行为的合法性审核、法治宣传教育,教师、学生申诉,协调学校法律顾问等工作。
三、负责学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印发;组织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制订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党政联席会及全校性会议的筹备、召集与记录工作;负责全校性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
五、负责学校的外事工作;负责外出参观、学习、交流、公差、旅游联络协调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各行政部门、各单位对学校行政工作目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校领导指示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全校改革和教学、科研、管理等与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相应建议,供校领导参考。
七、负责学校行政公文的管理。做好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工作和公文印制发放工作,处理校内各单位的请示、报告。
八、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做好督促检查和回复工作。
九、负责上级领导及兄弟院校来校视察、参观、交流的接待工作。
十、掌握并正确使用学校印鉴,负责审定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印章的刻制及用印的监督,负责开具介绍信及有关证明。
十一、负责各种报表的综合统计及审定报刊杂志的征订。负责审核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以学校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资料。
十二、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及会议室、接待室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负责校领导公务用车的调度与管理。
十四、负责校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办理校领导出访、出差的有关手续。
十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